2015-03-31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TMNCH临时披露[2015 ]001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度本公司与母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1. 交易对手
(1)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为我公司的母公司。
(2)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为东京海上集团下属公司。
2. 定价政策
2014年度我公司与我母公司进行的所有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定价。
3. 交易目的
为了提高我公司风险防范与保险风险分散能力,有效利用东京海上集团的承保资源、扩大承保能力,向客户提供长期持续的保险服务。
4.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我公司于2015 年3 月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6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对2014年度我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方案。
5. 交易对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通过关联交易,可减少公司资本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对公司未来的业务稳健运营带来利好因素。
6. 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公司为外资独资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未设立独立董事,因此无独立董事意见。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