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TMNCH 临时披露 [2017]001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本公司与母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发生的预约临分再保险合同,达到单笔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就该情况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一、交易对手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该公司拥有我公司100%的股权,是注册地在日本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1019亿日元,董事长为永野毅,总经理为北沢利文。
二、定价政策
依据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定价。
三、交易目的
为了提高我公司风险防范与保险风险分散能力,有效利用东京海上集团的承保资源、扩大承保能力,向客户提供长期持续的保险服务。
四、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我公司于2017 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25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在2017年度内,我公司与东京海上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单笔重大关联交易,以及累计重大关联交易。
五、交易对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通过关联交易,可减少公司资本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对公司未来的业务稳健运营带来利好因素。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公司为外资独资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未设立独立董事,因此无独立董事意见。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