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TMNCH 临时披露 [2021]001号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及《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就2021年度我公司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一、交易对手情况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公司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进行的关联交易类型为再保险交易。交易涵盖险种包括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货物运输险、责任保险,交易币种包含人民币和日元。截至2021年1月31日,该再保险分出保费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为人民币456.83万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于2021年2月5日签订再保险交易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为再保险交易,涵盖险种包括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货物运输险、责任保险。交易币种包含人民币和日元。2021年度,我公司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发生的关联交易折合人民币金额预计将达到1.1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2021年度我公司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公允价值进行定价。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我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定期会议(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我公司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发生的再保险重大关联交易。
六、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我公司与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的再保险关联交易对我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公司为外资独资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未设立独立董事,因此无独立董事意见。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